首页> 政策解读> 详情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
申报时间: 2022-11-07 -2022-11-11 受理部门: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下列单位或个人,作为国外专利第一申请人,且专利申请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向湛江市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资助:   1.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在本市辖区内有固定居所的个人。   3.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   4.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中小学学习的学生。   (二)可申报资助的专利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期间获得授权且未在我局领取过资助的有效发明专利。
支持力度
  所有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35%;   资助金额计算方法: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35%(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部分采用进位法计算)。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1.填写《湛江市专利资助申报表》;   2.申请单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户籍人口提交个人身份证;在我市工作的非本市居民提交个人身份证和连续一年以上的湛江市社保缴费证明;全日制大专院校、中小学学习的学生提交学生证;   3.每项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证书、请求书扉页、申请受理通知书扉页、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审查费收据(必要时需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   4.国际发明专利、PCT专利需提交缴纳官费的证明材料,且需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每项外国发明专利证书和授权说明书扉页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翻译机构的营业执照。
项目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