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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申报时间: - 受理部门: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一)面向对象。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湛江市内。其中,企业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当年度可申报1个,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市级工程中心的不再受理申报。 (二)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研发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近3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600万元。 (三)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其中,企业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专职科研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四)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单位近3年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五)管理机制。研发机构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六)鼓励新经济企业申报。新经济企业是指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未达到3000万元,但拥有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增长潜力大的企业(近3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奖励)。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二)、(三)限制。 (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基本条件(三)核算。
支持力度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