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4-28 -2023-05-05
受理部门: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
申报条件
支持项目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5亿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即“测算项目”)所获得的投资奖励资金按照使用范围经评审遴选予以支持的项目。测算项目仅用于测算投资奖励资金额度,不等同于支持项目,但支持项目原则上从测算项目评审遴选中产生。
支持力度
对支持项目进行事后奖励。支持项目在申报期限内获得的投资奖励资金以测算项目在申报期内获得的奖励资金为限;支持项目“十四五”期间最终获得的奖励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测算项目在本政策执行期间确认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
申报材料
(一)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二)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三)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2)。
(四)项目投资进度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相应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五)项目建设现场、厂房、设备(含铭牌)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照片。
(六)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未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承诺(见附件3)。
(七)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与项目相关的用地和规划选址文件。
(八)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环评、能评、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有关文件,若不需要以上手续的项目则提供说明文件(见附件4)。
(九)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不得予以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见附件3)。
(十)真实性负责声明(见附件3)。
项目来源
《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3〕2号)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湛部规2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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