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拟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的公示
赤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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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人社〔2020〕145号、湛人社〔2021〕129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基层就业补贴。经审核,拟向湛江市帮扶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等18家用人单位及等2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4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59-8208182;地址:赤坎区海园路20号204室)。
2023年4月拟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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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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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领单位/个人 |
补贴项目 |
人员类别 |
补贴金额(元) |
补贴人数 |
1 |
湛江市赤坎佳富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
退役军人 |
10000 |
1 |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退役军人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10000元;一次性
四、应提交资料
(一)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件,由补贴对象选择其一提供。);
(二)劳动合同;
(三)退役信息(核验后退回);
(四)补贴对象基本账户(核验后退回)。
五、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在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补贴对象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由于本项补贴暂未实现网上受理,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可按纸质受理要求直接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纸质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以创业者身份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外)。
(二)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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